12月1日,据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消息,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包括推出面向青年群体、工薪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信贷产品,实施购房补贴,落实公积金优惠政策,加快盘活商办类房屋库存等八个方面。
新婚购房补贴方面,通知明确,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结婚证,并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每套2万元给予购房补贴。
对多子女家庭来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3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同时,推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购房补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出售自有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出售自有住房的个人,按每套1万元给予购房补贴。
此外,鼓励商业银行面向35周岁以下在邕就业创业青年群体、工薪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专属住房贷款金融产品,降低青年群体购房资金压力。对于符合相关征信条件的购房青年群体、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工薪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鼓励商业银行给予优惠的住房贷款利率。如推出“三低一宽”特色化住房金融产品,即低首付、低利息、低月供+宽期限(具体由各银行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确定)。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