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4日,美国相关企业正式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文件,撤回此前针对中国产六氟磷酸锂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申请。这是近20年来,美国针对中国产品启动的“双反”调查中,第一起在立案前便以我方完胜告终的案件。
基本信息如下:2026年3月5日,美国美希氟化学公司(MexichemFluorInc.,运营名OrbiaFluor&EnergyMaterials)主张对中国生产的六氟磷酸锂产品(lithium hexafluorophosphate,“LiPF6”)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 包括任何形态的LiPF6,涵盖固态(如粉末或晶体形态);稀释液态(即溶解于一种或多种有机溶剂中);以及溶解于多组分电解液配方中的LiPF6(该配方可能还包含各类盐类、溶剂和/或添加剂)。前提是:对于上述每种形态,混合物中LiPF6成分的总含量均超过5%(5wt%)),且仅混合物中的LiPF6成分纳入调查范围。
被调查产品名称:六氟磷酸锂(LiPF6)。涉及税号:2826.90.901、2826.90.9090、 3824.91.0000、3824.99.9397化学文摘社(CAS)登记号:21324-40-3反倾销调查期:2025年7月-12月反补贴调查期:2025年1月-12月申请方主张的倾销幅度:145.27%-200.5%
美国企业撤回对中国六氟磷酸锂双反调查申请:在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的指导下,以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于3月19日联合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组织召开美国对华六氟磷酸锂“双反”案应诉会,集中通报案件态势、研讨应对方案。随后,美国商务部于3月31日在《联邦纪事》上发布公告,决定对本案延期20天立案,为中方争取到宝贵窗口期。中方代理律师迅速研判起诉方主体资格及调查申请的合规性,及时提交评论意见并明确质疑,最终成功阻止了案件成立。此次应对工作的成功,不仅为企业节省了巨额应诉成本,避免了出口受阻,保障了六氟磷酸锂企业的海外市场稳定与行业国际竞争力提升;更重要的是,它打破了近20年来美国对华“双反”调查“凡申必立”的惯例,为国内相关行业在立案前防范和化解国际贸易救济风险、维护发展权益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