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4日,印度尼西亚能源与矿产资源部矿产资源与煤炭总局就《能矿部长令2026年第144号》举行了说明会。该法令对2025年第268.K/MB.01/MEM.B/2025号部长令中关于金属矿物与煤炭商品销售基准价格(HPM)制定指南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26年4月15日起正式生效。
矿产资源与煤炭总局局长Tri Winarno在说明会上指出,当前全球大宗商品市场波动频繁且难以预测,政府需要建立更具适应性和透明度的价格治理机制。基于对现有基准价格公式的定期评估结果,此次调整旨在兼顾国家非税收入的优化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公平性。
此次修订涉及三项主要调整。第一,调整镍矿石的基准价格计算公式,包括修正系数(CF)的变更,并在计算中新增计入铁、钴、铬等伴生矿物的含量。第二,调整铝土矿石的基准价格计算公式,主要是减少了活性硅(R-SiO₂)含量在计算中的权重。第三,价格计价单位发生变化,由原先的每干公吨美元计价(USD/DMT)改为每湿公吨美元计价(USD/WMT)。此项单位调整适用于镍、铝土、钴、铅、锌、铁、铜、锰、铬及铁砂等多种矿石商品。
Tri Winarno提醒相关矿业公司,特别是从事镍矿与铝土矿开采的企业,需尽快与各检验机构进行紧密协调。此举是为了确保检验机构能够依据新规要求,完整提供镍矿石中的铁、钴、铬伴生矿物含量数据,以及铝土矿石中的活性硅含量等关键质量指标。
矿产经营监督司司长Cecep Yasin进一步强调,镍矿石开采企业应要求检验机构在检测报告中明确列明镍、钴、铁、铬的含量及水分含量;铝土矿石开采企业则应要求列明氧化铝、活性硅的含量及水分含量。